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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表彰他们

  发布时间:2024-07-03 13:56:3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103周年之际,

沈河法院2名党员干警和1个党支部分别获得

“沈河区优秀共产党员”

“沈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沈河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这次表彰的“两优一先”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法院共产党员的担当和责任,

鲜明体现了法院基层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

下面,一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



沈河区优秀共产党员

中共沈河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二支部 唐永波



“用奉献绘就信仰底色,用忠诚构筑起精神高地”


唐永波,男,汉族,201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忠诚执着守初心 无私奉献担使命。唐永波同志对党忠诚,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为司法事业建设做贡献当中。他始终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审判工作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当事人。审慎处理好每一起经手案件,对于疑难案件,他总是加班加点翻典籍、找资料,上网查询案例,重新梳理案情,找到审判思路,努力还原事实真相,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判决。

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兑现,为了将每一起案件办好,唐永波同志总是保持24小时开机备勤,一旦发现执行线索立即组织干警查控,想方设法第一时间将案款执行到位。繁重的办案压力,超负荷的工作强度,经常让他的身体吃不消,但是他常说:”虽然做基层法官,案件多、压力大,但每当看到群众对案件执行满意的笑容,我觉得这份苦累是值得的。”

在信访工作中,唐永波同志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实际,以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坚决筑牢信访稳定防线。他节假日无休息,始终奋斗信访第一线工作。无论何种情况都能保持清醒头脑,积极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对于信访工作,不分昼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为沈河区法院信访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



沈河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中共沈河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七支部书记 邹红黎



“矢志不渝做党的先锋斗士”


邹红黎,女,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冲锋在前,勇担重任。在面对金融案件数量激增的严峻形势下,邹红黎同志创新“党建+金融”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本支部党员干警日夜奋战,研讨要素式审判方法,大大提升了金融案件的办理效率,高效办理涉某银行大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系列案件,有效提升了金融案件的审判质效,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爱岗敬业,攻坚克难。邹红黎同志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多年来,她始终站在司法服务一线,在面临复杂棘手的案件时,她注重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转化成理论成果,其撰写的案例、调研文章多次获奖,2022年1月荣获第一届辽宁省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023年2月荣获第二届辽宁省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调研类)一等奖。


沈河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中共沈河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三支部



“建设更强战斗堡垒”


中共沈河区人民法院机关第三支部现有党员13人,有效整合审判管理和司法警务工作,全面推动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有力支撑。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建设过硬支部上矢志不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完善组织生活,坚持以“全面规范”为建设标准,以落实党支部“提档升级”为保障,不断增强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坚持强化政治淬炼,铸就政治忠诚。以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为方针,法警大队党小组将共产党员作为安全保卫、押解看管、执行维稳等各个工作小组的“排头兵”,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发挥模范作用,彰显模范担当,确保各项警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审管办党小组严抓审判质效,做实积案清理,落实“长期未结案件督办制”,实行院、庭长“督办”和“监管”双重责任制,切实提升案件管理质效。

坚持素质强警,锤炼过硬本领。第三党支部以“关键时刻能否冲得上、打的赢”为检验队伍的重要标准,通过经常性组织开展政治学习、专业训练、技能训练和实战训练,不断锤炼干警过硬素质,激发奋进力量,切实提升支部应急处突能力、业务素质能力,培育了“敢打敢拼、勇往直前”的战斗精神和“不畏艰险、不怕困难”的奉献精神。



 

责任编辑: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