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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长风破万里浪——做有为的法院青年

  发布时间:2024-05-06 15:10:43 打印 字号: | |

青年一代生逢盛世,肩负重任。


沈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工作,以开展党建活动、组织“法官讲堂”培训、开展读书分享、树立先进榜样等形式不断加强青年工作,为青年干警搭建良好的干事创业舞台,引导青年干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在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奋斗。


依法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我院57名青年干警充分发挥先锋作用,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与沈河区57家中小学开展对接,定期深入校园为学生开展普法知识讲座。

沈阳市七中五里河学校副校长宁兴起(左)为刘尚达(右)颁发聘书。


近日,沈河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刘尚达参加了沈阳市七中五里河学校举行的法治副校长受聘仪式,副校长宁兴起为其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


“一场精彩的法治教育可能让法律意识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受益终身。很荣幸作为法治副校长参与到校园法治教育中来,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积极引导师生守法用法,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学生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刘尚达说。


庭审是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鲜活的普法教材。为了让学生们近距离接触和体验法律,激发对法律职业的向往和热情,传递法治精神,展现思辨魅力。4月30日,东北育才学校高中部的同学们受邀走进我院,观摩由民二庭法官潘鸿飞审理的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

“明律于心,守法于行。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我们邀请同学们近距离观摩庭审,希望此次活动在同学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期待它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青春力量。”潘鸿飞说。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校园欺凌,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庄琦云、岳明应沈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邀请,走进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小学,为80余名学生开展反校园欺凌讲座。

岳明开展反校园欺凌讲座


“希望通过‘普法进校园’活动,让在校师生进一步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为形成促进青少年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贡献法治力量。”庄琦云说。


立足审判岗位实际,青年干警以能动履职化解矛盾纠纷,在司法工作中不断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

立案庭副庭长王俊(左)指导马雪(右)开展诉前调解。


在案件办理中,立案庭法官助理马雪灵活使用共商共解、提前介入等方式,成功调解了10余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我认为调解工作最重要的是尽全力释法明理,让‘文本法’成为符合双方当事人感受的‘内心法’。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原告冯某等人向我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其在职期间为办理退休而垫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案件受理后,为了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在承办法官王俊的指导下,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耐心做当事人工作,促使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保险,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另外,我从办案人员的角度客观地向冯某某等人分析其在工作中存在的过失,引导其对赔偿金额设定合理预期。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马雪说。


在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中,青年干警自觉做实讲政治、顾大局,主动开展源头治理,深入社区化解居民物业纠纷,以能动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解决居民物业纠纷,民一庭法官于爽与助理焉秀晨、王纯子一同走进滨河街道双路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问题解答。


“我体会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很多物业纠纷可以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释法明理和深入调解可以大大减少当事人诉累,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谋求更多实惠,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努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于爽说。

于爽为当事人释法明理


沈河法院青年干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做“两个维护”的坚强捍卫者,在司法实践中生动诠释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不断提升专业知识素养,勇于站在改革最前沿,研究新问题、练就新本领,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推动沈河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优争先。

 

责任编辑: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