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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沈河法院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24-04-24 13:44: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与沈河区房产局共同主办了“沈河区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专项工作会议暨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揭牌仪式”。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进程,发挥源头治理作用,4月18日,沈河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唐卫、副庭长王俊到沈河区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对接诉源治理工作并参加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区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业务负责人赵常艳主持。会上,双方就推进沈河区物业服务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深入研讨,探索构建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



据悉,自2021年起,沈河法院与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开展诉前调解联动,四年来,双方持续不断探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方向,深入研讨物业纠纷案例,深挖物业纠纷源头治理模板,努力提供物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经验和模式,共同努力推进沈河区物业领域治理水平提升。



唐卫表示,物业管理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是诉源治理的重要领域。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物业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为了将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阶段,立案庭积极主动与沈河区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共同研究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具体事宜,以期更快速、更便捷为群众解决物业纠纷,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赵常艳表示,物业服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沈河区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维护业主与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良性关系是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和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努力的方向,感谢沈河区法院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沈河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探索物业纠纷化解新模式,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形成物业纠纷治理新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实现沈河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