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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 沈河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2-03-09 08:51:25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沈河区人民法院始终将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对标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对标对表“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营商工作定位,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抓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精心策划、全面部署、力求实效,全力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合拳。

 

 

 

今年以来,按照《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程——2022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工作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压实责任、高度重视、全面谋划,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找准发力点,形成合力。对照省、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1+5+N”制度体系工作要求,有效发挥监督执纪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全院干警不断提升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我院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系列行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构建起沈河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体系。

 

 

 

①精心学习,确保解放思想入脑入心

 

 

利用2月份“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会”等契机,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多维度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识,推动政治站位再提升。

 

 

 

各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中关于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任务安排,开展大学习、大讨论,聚焦“问题”做文章,聚焦“问题”设议题,围绕认真在思想深处查摆是否存在“等靠观望、理念落后”“不敢斗争,遇到矛盾绕着走、碰着挑战就回头”“没有真正形成自我突破、追求卓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等情况开展“头脑风暴”,全面推动“问题清单”向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转化,使解放思想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加速器,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提供思想保障。

 

 

②精密部署,确保多措并举服务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市法院、区委关于打造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高定位、高标准完成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多措并举服务企业发展。

 

 

着眼长效常治,完善护航企业发展制度机制

 

 

一是制定完善《沈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完善《沈河区人民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绩考核方案》,精准科学设置指标评价值,量化考核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行为,以精准量化考核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着眼化解矛盾,畅通涉企案件投诉反映渠道

 

 

一是畅通涉企案件投诉反映渠道,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门窗口,完善法官接待室、投诉邮箱等反馈方式;二是强化与工商联互动互联,切实有效协助建立和完善涉及工商联所辖民营企业权益的民商事纠纷民事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巩固完善涉企案件第三方调解工作模式,以司法职能呵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着眼服务保障,制定帮扶企业发展任务清单

 

 

 

一是按照区委关于“一联三帮”工作部署,制定《沈河区人民法院“一联三帮”任务清单》,以“广泛联系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三个主题切入,落实领导班子“万人进万企”工作,党组成员包保联络24家企业,定期为企业送去“惠企政策包”;二是大力推动实施“政企互动”“缩短审限”“普法宣传”等工程,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唯一标准,促进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处理市场主体需求,努力使营商环境优化成果看得见、摸得着,以实际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③精准排查,确保六抓六促落到实处

 

 

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工作要求,

 

结合“六抓六促”专项整治,

 

我院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

 

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勇于刀刃向内,

 

深入摸排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难点、痛点,

 

主动回应企业关切,

 

开展自我革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注重向外收集线索

 

 

 

纪检部门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列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问题,抓住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具体案件查办两个关键点,加强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流转监控,对相关案件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提醒、定期通报。充分发挥政务邮箱、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等投诉反映渠道作用,广泛了解企业诉求,对是否存在不及时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是否存在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等行为加大排查力度,深层次排查是否存在司法不公等问题,打响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攻坚战,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地落实。

 

 

 

注重向内纵深排查

 

 

 

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2月起,在院内12个内设机构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院各部门每周开展自查,深入挖掘影响营商环境重点问题,形成《沈河法院营商环境专项重点问题自查台账》,强化分析研判、台账管理、限时推进,推动问题处置向源头发力,逐个攻破;详细梳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市委提级巡察中发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遗留问题,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问题清理不留余地。

 

 

 

 

注重横向分析研判

 

 

 

加强线索核查力度,规范核查程序,按照线索受理、移送、核查、督办、反馈程序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制定“一案一包干”“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报告”三个“一”工作模式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严格线索核查工作步骤,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线索核查情况,注重线索卷宗流转、存档,依法依规做好线索核查“后半篇”文章。

 

 

④精细管理, 确保主责主业提质增效

 

 


225日,审判部类召开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专项工作调度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克瑞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角度为切入点,针对市场主体重点关心的结案时间、结案流程等重点问题,对全院超长期未结案件逐一调度,剖析成因、破解矛盾,压实各庭室“关键少数”主体责任,跟踪督促,加大对超审限案件的管理力度,确保各办案人如期结案。

 

 

 

27日,执行部类召开全局会议,向干警传达部署《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会议坚持以“善意温暖”为涉企服务执行理念,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内生潜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落实员额法官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合理配置执行职权,实现执行员额法官“职权独立,权责统一”,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责任编辑: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