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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失踪的车究竟去了哪里?——沈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千里扣车记
  发布时间:2021-10-28 13:19: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岳亮法官到山东巨野县不远千里扣押了一辆启辰小轿车,中间经历了种种曲折,且有意想不到的案外人阻拦,这究竟是何缘故呢,听小编慢慢道来。

 

 


 

沈阳A公司与青岛B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A公司将一辆日产小轿车租给了B公司,双方约定每月租金2088元。第一年B公司正常履行协议,到期后,双方自2018622日起,又续签订了一份36个月的租车协议,然而续签协议后,B公司却持续拖欠租金,车也不知所踪。A公司将B公司起诉到本院,本院判令双方解除汽车租赁合同,由B公司返还诉争车辆,给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以及超期使用诉争车辆的占有使用费。

 

 

 

判决生效后,B公司不仅没有支付拖欠车辆租金,也迟迟没有返还诉争车辆。经过多方查找得知,诉争车辆已经被开到了山东巨野县,岳亮法官带领法警及A公司代理人亲自到了山东巨野县,眼前的情景令人大吃一惊。

 

 

 

诉争车辆目前停在案外人王某家的院子里,得知岳亮法官等人来自辽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把车扣押走,他情绪十分激动,扑到车上阻止法院执行公务,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原来,青岛B公司从沈阳A公司租赁诉争车辆后,与案外人王某又签订了一份车辆租赁协议,日期自2018911日至2020910日,将诉争车辆转租给了案外人王某。王某一次性交纳车辆保证金6万元,合同期满后,若车辆完好无损且无违章罚款,B公司负责将保证金全部返还。然而,王某签订租赁协议没多久,就患了脑血栓,无法继续开车,就把车停在了自家院子里。当他见到岳亮法官,眼见车辆要被沈河区法院执行局扣押开走,6万元保证金可能再也拿不回来了,情绪一下子难以控制,才有了过激行为。

 

 

 

岳亮法官问清楚了事情经过,转而改做A公司的工作。他说,王某并不知道该车的真实所有人,并且支付了大额费用6万元,现在王某健康状况不好,家庭情况也不如从前了,考虑到这种情况,A公司能否出于人道主义角度,给王某一些经济补偿。A公司被岳亮法官的话打动了,补偿了王某1.5万元,法官最终顺利将车扣押,返还给了A公司。

 

 

 

虽然强制性措施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但人性化执法、温情的关怀亦是执行工作不变的主题。这份温情来自执行法官对具体执行案件适用法律的精准把握,来自对当事人处境的人性关怀,更来自不忘初心、情系群众的职责和使命。这样,才能把看似棘手的案件解决好,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

 
责任编辑: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