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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沈河区法院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1-07-05 14:25:48 打印 字号: | |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沈河区法院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六项重点项目,现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加强判后答疑工作,解决当事人联系法官难问题

项目内容:全面贯彻省、市法院关于联系法官和判后答疑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联系法官、判后答疑工作,做到需要判后答疑的案件一律做好判后答疑,联系法官的每一件需求件件有回应。

责任部门:诉讼服务中心、各业务庭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诉讼服务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精神的实施方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 “法官接待、判后答疑专区”等专门服务专区,安排专门人员、设立专门窗口做好联系法官和判后答疑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专门窗口咨询协调功能,为当事人办事诉讼提供指引,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书记员、法官、庭长联系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及所在庭长(团队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做好接待和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在信访中心设立“执行局长接待室”“主管院长接待室”,派专门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处理12368热线,及时协调联系法官做好判后答疑和接待工作,实现日均联系法官50次左右。202111日至611日,全院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结案8539件,按规定以普通程序审理且以判决或驳回起诉结案需要判后答疑的案件为1793件,实际判后答疑3110件,案件判后答疑率为173%,判后答疑工作成绩显著。

 

二、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整治工作

项目内容:解决长期未结案件,提升司法效率

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审管办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沈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四定”管理机制,即“定承办法官、定预结时间、定督办领导、定清理方案”,对未结案件实行周通报、月调度,明确责任人,实行销号式管理;二是强化前端预警监督。院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超一个审限及接近审限的案件定期督办,采取电子公示屏实时预警提示、电话督促、短信提醒、内网发布提示等常态化、动态化措施,督促尽快结案,防止“边清边积”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抓审限管理。对超一个审限未结案件的扣审事由、扣审次数、扣审起止时间等方面进行摸底排查,今后将更加严格控制审限审批程序,提高全体法官审限内结案的意识。

 

三、开展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清理活动

项目内容:以执行款返还专项清查活动为契机,解决清退执行案款慢问题。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辽宁省法院系统回应群众关切开展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清理活动的工作方案》,以清退执行案款为小切口,制定《沈河区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组织干警对到账案款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未返款的情况,逐一核对、清查,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实施,要求“见案、见人、见款”。对于依法应当、实际能够返还的案款,及时予以发放。截止到610日,已退款219笔,金额为6537万元。

 

四、解决送达难、送达慢问题

项目内容:建立集约送达中心,实行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一体的集约化送达模式,实现集约送达效果最大化。

责任部门:诉讼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进展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构建集约送达中心,负责全院民事和行政案件的集约送达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组织运营公司对送达人员和审判庭辅助人员进行专业、统一培训,讲授操作流程和业务技巧,正式开启电子送达模式。20211-6月集约送达中心处理送达任务8819件,电子送达成功3671件,电子送达率42%

 

五、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常态化

项目内容:以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重点,采取分类处置、法律政策帮扶等工作措施,建立联动调处、首问负责、接诉即办等工作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排查调处常态化运行。

责任部门:综合审判庭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进展情况:做好“五级书记抓信访”及进京访专项治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包保稳控责任。我院对上级交办案件及时进行归纳总结,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努力做到“三主动”“三掌握”,主动接听上访人电话,不回避矛盾;主动找上访人接谈,做思想安抚工作;主动为上访解决合理诉求,尽快化解矛盾。掌握上访案件信息资料;掌握上访人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通过接谈,了解上访人诉求,制定相应的化解方案,100%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2021年以来,“新三年攻坚”活动共交办信访案件152件,化解133件,化解率为87.5%

 

六、解决纠纷多元化

项目内容:践行枫桥经验,推动多元解纷

责任部门:诉讼服务中心、各审判庭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进展情况:一是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切入口,深入开展 “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在基层的适用力度;二是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让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真正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动审判质量整体提升;四是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诉前调解团队,集中做好起诉后正式立案前的快速调解工作,发挥了快速处理可调解案件的功能。20211-6月诉前调解案件5032件,诉前调解成功2012件;五是成立诉前和解中心,由沈河区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参与组建沈河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设立沈河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中心单独设置办公场所并挂牌,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门调解人员值班;六是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道交一体化”解纷平台,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