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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定纷止争为民生 诉前调解提效能
  发布时间:2021-07-05 13:46:20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是经辽宁省民政厅审核批准,由辽宁银保监局主管,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指导、设立的专业调解机构。

 

 

 

为进一步开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发挥专业调解在诉前调解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诉讼与调解衔接,积极引导诉讼双方当事人学法、知法、懂法,合理反映诉求,沈河区法院于20192月率先与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对接,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目前,辽宁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与我院已形成系统的调解模式,为妥善化解诉前矛盾护航。

 

 

 

专业调解在诉前调解中优势明显,主要在于:

 

 

 

一是有效节约资源成本。调解平台可实现从诉前调解到委托调解程序之间的“一键流转”。启用调解平台后,我院使用线上委托功能,直接将诉前调解案件的电子材料推送给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在调解平台可以即时查阅电子卷宗,节省了法院与调解中心之间送卷、取卷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二是实现调解双方同频共振。法官、调解员和当事人可以同时参与音视频调解,音视频调解可以实现同频同步还原现场调解,增加当事双方信任感和互动性,避免了重复繁琐的中间方沟通工作,使调解双方在更短时间、以更高效率达成思路一致,有力提升了调解成功率。

 

 

 

三是有效提升调解质效。我院调解平台可直接对接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沈阳市夕阳公益遗嘱服务中心等调解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调判结合的“菜单式”纠纷解决方式和解纷服务。调解员可随时随地利用手机、电脑做调解,调解过程轻松灵活,化解纠纷更有说服力。调解平台中,法官随时都能看到调解员的工作进度,调解员也能看到法官的司法确认情况,构成了即时信息分享模式,双方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各个流程节点作互动和配合,实现了1+12的效果。

 

 



618日,我院立案庭负责人唐卫法官、诉前调解团队负责人王俊法官来到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调研并与调解中心主任刘丽等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王俊法官与刘丽主任围绕线上调解过程中涉及到的系统对接、人员对接等方面充分交流意见,打通对接关键节点,进一步完善涉金融保险线上解纷模式,推动在线解纷实现系统化、成熟化、经验化转型。

 

 

 

我院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调对接工作,致力于为群众提供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和解纷服务,推动更多力量向诉前延伸,切实提高诉讼服务软实力,实现以司法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促进沈河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杨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