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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控制12名被执行人,腾房41套,对欠钱不还说N0! ——记沈河法院执行局5.16、5.17日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19-06-03 09:25:15 打印 字号: | |

2019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巩固年,沈河法院执行局继续贯彻定期统一行动的工作制度,于5月16日、5月17日展开了两天的集中执行行动。清晨6点,这个城市还未完全苏醒,列队整齐、装备齐全的执行法官和法警们已经严阵以待,准时出发。早高峰还未到来,警车已经开到了被执行人家楼下,正式拉开执行帷幕,一个个故事就此展开。

大喊大叫不欠钱
最后交纳八万元
曹阳法官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时,王某刚好不在,只有王某的母亲在家。王母对曹法官声嘶力竭的喊道:“你们凭什么来我家,我们不欠钱,我儿子上诉了,还到省高院申请再审了,又到检察院申请抗诉了。法院凭什么执行我们!”
曹法官冷静的拿出两份文书,告知王母,该案件上诉后,市法院已经维持原判,省高院也已出具裁定书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而检察院目前并未出具抗诉书,所以王某还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曹法官电话通知王某,下午主动来法院,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下午,王某来到法院,却并不想履行义务,一会对曹法官说自己不欠钱,一会又说自己没有钱,一个月只能还2千元,最多先拿出2万元,申请执行人孙某均表示不同意。
曹法官与王某诚恳的谈了很久,告知王某,根据现有法律文书,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如果依然有其他想法,应等待检察院出具抗诉书后,再维护个人权益,目前抗拒法院执法是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行为。
王某最终接受了曹法官的意见,全额履行了债务8万余元。

名下明明有住房
申报财产却报矿泉水
冯凯法官曾经给被执行人宁某送达报告财产令,宁某申报的财产中却避重就轻的申报了矿泉水、茶叶、家具、电器,对名下的住房只字不提。宁某大概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冯法官会在清晨带着法警和记者到他家中。
此时的申请执行人关某由于重病,急需要钱治疗,关某的家人希望宁某能履行部分款项,然而宁某表示,自己没有其他财产,住房虽然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其父亲,不能作为宁某的个人财产履行债务。对于宁某的行为,冯法官原计划将其拘留,但由于宁某健康原因,拘留所最终未能接收。冯法官表示,本案将继续依法执行,若案外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房屋实际所有人,法院将拍卖宁某名下房产。

     截止到发稿,本次行动共计控制被执行人12人,腾房41套,罚款9人,拘留1人。

 
责任编辑:沈河区法院